第七十八章:忠诚与背叛(2)
就在罗红团还没有藏好的那一刹,却见自己的第一排骑兵,又稀薄了一层。 甚至,就连仅剩的残余家丁,也再次倒下了一大半。 “贼子敢尔!” 眼见一辈子的积蓄,竟然只剩下两三人还活着,罗红团气的五佛升天。 他不是没有见过骑兵使用火器。 当年辽东明朝的骑兵,也很喜欢火器,甚至有些军伍的火器配比,足足超过了一半之多。 明军最喜欢使用的,是一种叫做三眼铳的火枪。 这火枪,后面是一根固定的击锤,前面的一小段,却给改成了转动的三根枪管。 使用时,预先在三根枪管里装填了火药、弹丸,然后每转动一次,就可以射击一下。 这种武器,听起来很是先进,但是,罗红团却嗤之以鼻—— 因为枪管太短,使得弹道不稳,通常十步之外,就找不到弹子飞到哪里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张家不过是地方一土豪,他们的反叛,竟然这么厉害! 罗红团来不及感慨,他躲过了弹雨之后,翻身上马,手中的骑枪,朝着一个义军身上捅去。 手中微微一凝,罗红团这种仗打老了的,自然知道,他已经刺中了敌人。 他不待枪柄折断,随手丢了长枪,反手抽出了大刀: “儿郎们,给我杀!” 罗红团大吼一声,扭头看去,却见跟随着他一起,穿透了义军第二排阵列的,竟然只剩下不到百人…… 甚至,就连他精心训练的家丁,都只剩下三个人了…… “老爷小心!“ 罗红团还不待扭过头来,却有一个家丁,从飞驰的战马上,一跃而起,将他扑翻在地。 “乒乒乓乓!” 刺耳的枪声响起,仅剩下的百十人绿营骑兵,再一次稀薄了一层…… “啊,不!” 罗红团的心在滴血。 这些人就是他的心头肉啊! 就算是让他全家死绝,他也不愿丢弃了这些人啊! 女人没了可以再抢,儿子没了可以再生,唯有这精锐的手下,却是最难得啊! 他罗红团戎马一生,吃空饷、喝兵血,烧杀抢掠……什么坏事都做绝了,才凑齐了这精锐家丁五十人,这足以当了夜不收的骑兵200人。 这些兵丁就是他能坐稳南阳的关键啊! 有了这些人在手中,朝廷就不得不倚重与他! 却不想…… 狗日的竟然还要偷袭! 看着弹雨过后,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兵丁,罗红团快要气炸了,他举起了手中的腰刀: “兄弟们,跟我冲!” 面对丢下了火枪,举着怪异的“长戟”的义军,罗红团眼睛都红了! …… 朱慈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要起兵,是以,军中各级都没有满编。 比如说最低级的这个班,也就是十夫长,一个完整的编制,应该有12--15人左右。 而朱慈炯为了便于统计,于是一班只有十人,这还是算上了班长,如此一来,这五百骑士,刚好分做五个连。 义军士兵排成了五排,就在第三排放了排枪,丢下燧发枪,举起三棱刺朝着绿营冲过去的时候,第四排士兵手中的燧发枪也举了起来…… “狗日的,还来!” 罗红团一见到对面亮起了一排齐刷刷的火枪,只觉得心惊胆战的厉害。 狗日的不讲道义…… 哪有骑兵对冲的时候,还要抽冷子偷袭的…… 他正要故技重施,藏在马镫里……对面的枪响了! “乒乒乓乓!” 一阵枪声响起,硝烟笼罩了义军阵地。 罗红团已经不敢去看麾下的损失有多么惨重了,他高举着手中的腰刀,嘶吼起来: “儿郎们,冲啊!” 弯刀在闪烁,他劈开了刺来的两把古怪长枪,却是没想到,旁边一个义军士卒,竟然直接对准他战马的腹部,将长枪扔了过来…… “啊!呃!” 罗红团一个不备,长枪刺穿了战马的腹部,直接从左边刺入,透过右边身体,枪尖深深的刺入了地上,枪尾还在战马肚子里…… “嘶律律!” 胯下的枣红马悲鸣一声,前腿高高举起,拂又整个栽倒在地。 “红脸汉,红脸汉!” 罗红团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却顾不上查看自己,反倒是扑到了战马身边。 这一匹枣红马,已经跟随他十几年了,他待它甚至就像是亲儿子一样,因为枣红马脸上的毛发格外鲜红,于是罗红团,就给它取了一个红脸汉的名字。 这些年来,不论在哪一个阵营,他与红脸汉都朝夕相伴,却是没想到…… 罗红团丝毫都不知道,正是因为枣红马的死亡,让他摔了一跤,才从最后一排义军的枪口下逃过了一劫。 “将军,快上马!” 有人朝着罗红团伸出了手,他抓着那人的手,借着对方的拉力,向上一跳,就坐在了马背上。 哪知道还没有坐稳,耳畔再次传来了一阵炒豆子一般的枪声…… “乒乒乓乓!” 罗红团只觉得前面的骑兵,仿佛猛然撞上了一堵墙一般,整个人使劲朝后退了一点。 “你怎么骑……” 罗红团的呵斥都还没有说完,就见到面前的骑士忽然整个掉落下去…… 胸前的血迹,是那么的鲜艳! 该死的狗东西,竟然偷袭到底了! 罗红团胸膛都快要被气炸了,身边马蹄声越来越稀疏,他知道自己的手下,都…… 张家的这些年轻人啊,实在太不好自为之了,偷袭一次不够,竟然还来了一个五连鞭…… “杀啊!” 罗红团怒吼一声,面对寒光闪闪的三棱刺,冲了过去…… …… “呼哧,呼哧!” 杀出了重围的罗红团,还来不及庆幸,脸色当即苍白一片。 只见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排手持那种古怪长枪的半大少年郎,朝着他围了过来。 举目四看,麾下的兵丁已经死绝…… 四十年的积累啊,今日毁于一旦! 罗红团悲沧的大笑起来:“嗬嗬嗬嗬嗬……” 败了! 他十六岁从军。 正所谓半大少年正是懵头懵脑、天不怕地不怕之时,那时候的他作战悍不畏死,渐渐得到了上官的看重,将他提为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