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命运的召唤 第四十章 冲突
在拜占庭帝国中部,有一片极为丰腴的冲积平原,叫做流脂平原。 流脂平原面积广阔,水网密比,河流纵横,是拜占庭国内著名的鱼米之乡。仅从其名‘流脂’,就能看这里的土地是多么肥沃。尽管流脂平原往西去不远,就坐落着一座恐怖森林——位列大陆三大凶地之一的魔域森林,使流脂平原时常面临着从魔域森林中冲出的魔物滋扰,但是拜占庭帝国还是将大量城市建立在了这片膏腴之地上。这里是拜占庭帝国最富庶的地区。 拜占庭帝国最大的城市,同时也是集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于一身的帝都加泰罗兰,就坐落在流脂平原的东部。 作为拜占庭帝国版图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加泰罗兰以它的繁华闻名于整个大陆。 不过,再繁华的地方,也总会有阴暗的角落存在。 绿翡翠酒吧,加泰罗兰东城区一个上不了档次的风月场所。在酒吧大厅昏暗的光线下,几个浓装艳抹的女子如穿花蝴蝶般在酒桌间穿来穿去,不时地挑逗着身边的男人们。几个心痒难耐的男人在与她们谈妥价钱后,迅速地拉着她们进入酒吧后面的小木屋中,开始办起事来。也许是小木屋隔音效果不理想的缘故,不一会儿,交织着男人的喘息和女人的呻吟的声音就连身在酒吧大厅中的客人也能听见。 整个绿翡翠酒吧中弥漫着一股淫靡的气氛。 丹尼尔斯斜着眼瞥了瞥身前几个凶神恶煞的佣兵大汉,两只手却丝毫没空下来,不停地揉捏拍打着坐在自己腿上的两片丰腴翘挺的屁股。 “甜心,你好坏,那儿顶着我了。”丽莎吃吃地笑着,直起了坐在丹尼尔斯的腿上的身子,不动声色地立在了他的身旁。 丹尼尔斯腾出手来,懒洋洋地从桌上端起一杯劣质龙舌兰酒,悠闲地品着,似乎依旧没有搭理眼前几个大汉的打算。 “臭小子,你最好识相点,只要把你身边的婊子今晚让给老子爽一爽,老子就让你平平安安离开这里。”领头的一个佣兵粗鲁地说着。 说完,他双眼放光地望向了站在丹尼尔斯身旁的丽莎,发出一阵嘿嘿的淫*荡笑声,脑海已经经俘现出眼前的女子在他身下扭动呻吟的诱人场景。 丽莎依旧风情万种地笑着,不过她的眼中隐隐现出了一丝怒意。 酒吧中的男人女人们都兴奋莫名地瞧向了这边,即将上演的暴力引发了人们爱凑热闹的劣根性。 “哦?你说什么?”丹尼尔斯仿佛没听见大汉的说话,晃了晃手中的酒杯,不紧不慢地问道。 “老子说……。”佣兵头目话音未落,只觉得眼前一花,丹尼尔斯手中的酒杯已经在他额头上开了花。佣兵头目惨叫一声,下意识地伸手朝自己额头摸去。突然,他觉得下身处传来一阵巨痛,不由得发出了更加惨烈的一声凄嚎,立刻跌倒在地上,伸向额头的双手临时变向,死命地捂紧了自己的下身。夹杂着酒水的血水从他额头汩汩流下,额间的剧痛使得他十分想伸手去捂,但下身处传来的更大剧痛却又使他根本无法把手松开。佣兵头目痛苦不堪地在地上翻滚着,不断发出杀猪般的哀嚎。 忽然的变故使得佣兵头目身后的几个手下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当他们片刻后确定自己的老大已经被别人用撩阴腿废倒在地时,才怒吼着抽出随身佩带的兵器,一窝蜂地扑了上来。 丹尼尔斯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阴狠,反手快速绝伦地抽出自己放在身旁酒桌上的佩剑,夹带起一道白光,迅速地迎向了迎面攻来的刀剑。 一阵“当,当,当”的金铁交鸣之声过后,几名佣兵面面相觑地望向了自己手中还剩下半截的刀剑,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又是一道白光划过,他们手中的半截兵器连同握着兵器的手掌一同齐整整地掉落在了地上。 “啊,我的手。”几名佣兵同时惨叫着望向自己的断腕,差点痛晕了过去。 “就这点实力还来和我抢女人?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今天算你们运气好,大爷不想开杀戒,留你们一条狗命。”丹尼尔斯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从怀中摸出一条丝绢,轻轻地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他在与这几名佣兵间的打斗中,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站起身子。 看着眼前这个像冰一样寒冷的男子,几名受伤的佣兵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 “你,你究竟是谁?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一个年纪稍长的佣兵惊惧地问道,断腕处传来的剧疼刺激得他额头上冷汗直冒。 “抱歉,我对你们的身份丝毫没有兴趣。”丹尼尔斯轻蔑地看了那名佣兵一眼,不再理他,长剑回鞘,站起身来,一手抓起桌上的劣质龙舌兰酒酒 瓶,一手拉住丽莎就向酒吧后面的一间小木屋走去。 年纪稍长的佣兵恨恨地看着丹尼尔斯消失的身影,在和其他几名佣兵各自简单地包扎完伤口后,架起已经没有力气再在地上翻滚,只剩下半口气的佣兵头目,狼狈不堪地逃出了绿翡翠酒吧。 原以为只是一场很普通的为了女人打架斗殴的戏码最后演变成了流血的冲突,使得酒吧里看热闹的客人顿时减少了一大半。而剩下的那些既胆大好奇心又极其强烈的客人们则交头接耳议论起了双方的来历。 “你看见他们胸口前的标志了吗?那些佣兵好象是狂鹫佣兵团的佣兵,这下他们脸可丢大了。” “狂鹫佣兵团?听说那个佣兵团好像人挺多的啊,在帝国佣兵工会中的排名好像还排进了前五十位哩,没想到这次狂鹫佣兵团的几个人居然会栽在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手里。” “对了,那少年是谁?看他身手不错啊,就是出手太狠了点。” 就在人们七嘴八舌地猜测尼克的来历时,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胖子突然说道:“嘿嘿,我曾经见过他,就在一次贵族的宴会上。” “他是贵族?”酒吧中,一位名叫约翰的年轻人显然有点惊奇,因为贵族一般不会出入这种低档的酒吧,他怀疑地向胖子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你能出入上流社会的宴会?” “咳,咳,”胖子显然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地说道:“里弗.格恩斯伯爵大人有一次举行宴会时,我曾经给他府上送过两百斤猪肉去,我就在那里见过那位少年。” “送猪肉?你是……”约翰有些迷惑。 “哈,他就是东城区的屠夫林克.格里芬,经常给城里的贵族和富人们供应肉食”有人高声插嘴道。 “哦,原来就是个杀猪的。”约翰这下明白了,他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么,那个少年是哪家的贵族?” “不是什么大贵族家的公子,听说只是一个出身低等贵族家的破落贵族罢了。嘿嘿,他竟然敢对有帝都第一美人之称的罗芙妮娅小姐意图不轨,真是色胆包天啊。”林克说道。 “什么?是他?”约翰一听林克所说,不由得把手中的酒杯啪地一声重重放在桌上,怕案而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