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被上了一课
《我的修真岁月》,《飞升》,《柳毅传》……关于修真的、幻碟,实在是太多太多,而这里面很多关于修行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毕竟这些故事创作的灵感来源于现实生活。 除去那些反应古代门派的修真,现代修真和过去有着本质的不同。修真学校并不等于修真门派,虽然后者对前者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实际上修真学校出来的学生,相对是比较独立的。 服完兵役除了自愿留下来,愿意继续为军队服务的,当然这还要军队方面愿意接受的一部分人外,大多数人都会加入一些门派。 因为很简单,只有军队和政府部门以及这些大大小小的门派才拥有修真资源! 想做一个自由人那也可以,不过就只能每个月领取政府颁发的一点福利,厮混在凡间。但是作为修真者的权利与义务还是得遵守,比如维护地方的安全,战争时期的征召,灾害时期的救灾抢险等等。 东南七省大大小小的门派有近百个,不过修真学校只有十三所,丁乙要去的玄藏学院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慕浩然向他讲解了修真学校的很多知识,丁乙还是在书店买了几本修真,毕竟漫漫长路,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面,很无聊的。更何况自己的对面,还坐着一位特搜组的女特工。 津津有味的看着,半晌合起了书本,《蛮荒战纪》这本书太玄幻,脱离现实太远了,故事虽然精彩,但是关于主角修行的篇幅太短了,丁乙回味着故事情节,摇了摇头。 猛然抬头,看见玫瑰正眼睛一眨不眨的在盯着自己看,丁乙有些讪讪的不好意思,转过半边身子,假装继续看书,不料发现玫瑰还是那副饶有兴趣的样子。 “玫瑰姐,你看书吗,我这边有好几本。”玫瑰的这个样子太让人尴尬了,丁乙觉得浑身不自在。 玫瑰接过丁乙递过来的,稍稍翻阅了一下又递给了丁乙。 “没有我喜欢的。” 丁乙心想,谁让你喜欢啊,随便翻翻混混时间呗,你这么老盯着人看,让人多不自在啊。 丁乙这书看不下去了,于是打算眯一小会儿,不过玫瑰仍然是那副神情,丁乙本来也不困,更没有睡觉的念头了。 丁乙终于忍不住了。 “玫瑰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老盯着别人看,很不礼貌?” “我知道。”玫瑰笑道,眼波流转,俏皮的还向丁乙眨了眨眼睛。 “你知道还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丁乙有些生气了。 “因为我对你实在是太好奇了。”玫瑰笑道。 丁乙有些心虚了。 “我有什么值得玫瑰姐你好奇的,你在新天地这么久,我们基本上天天都见面,新天地的事务你都一清二楚,对你而言,我这个人毫无秘密可言,不知道还有那些事情,值得玫瑰姐你好奇的。” “我好奇的地方很多,比如你明明跟真理会的人搞在一起,可是又在防范他们,明明宗师都已经反复提醒过你了,可是你依然我行我素,明明自己都成为了修真者可是还是喜欢和凡人厮混在一起,我的好奇心很重,你能不能跟我好好讲解一下呢?”玫瑰俯低身子正视着丁乙的眼睛。 丁乙感觉头嗡嗡作响,这个女特务是还不死心试探自己呢?还是已经掌握到了一些关键的证据呢?丁乙背脊骨一阵发冷,他故作镇定道:“玫瑰姐,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可是宗师的弟子,怎么会和真理会那些人厮混呢?这种话你今后不要再说了,这样很不好,这种胡乱猜测的话,要是传到宗师耳朵里去了,对你可是很有关碍的。” “现在就懂得狐假虎威,以势压人,小丁乙你还真是个人才。呵呵……”玫瑰不为所动,笑的花枝乱颤。 “不过你大 概是忘了,你曾经跟我请教学习血系术法时,我讲过的话吗?我们血系可是能够近距离感应到对方血脉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要不要我提醒你?那可不是在天音阁的大门前,而是在和平里,也就是在你家的附近,还要我继续解释吗?小胖子!” 丁乙冷汗,‘唰’的一声流了下来,该死!自己忽略掉了这么关键性的问题。不错那天和张德发分手后,是自己第一次和这个女特务见面,而且就在自己家附近。当时有蜃珠的加持,丁乙的形象,精神波动在玫瑰的感应下就是一个小胖子…… 而后在与玫瑰在天音阁再次碰面,丁乙已经是换了一副形象。 不过形象,精神波动,哪怕嗓音都可以改变,可是血脉的律动和感应是无法改变的,玫瑰可是血系的修真者,近距离的感应下,她是不会弄错目标的。 而且玫瑰进入新天地之后,她更是轻易的就搞清楚了丁乙家的地址,几方面的汇总分析下来,跟着张德发逃跑的那个小孩子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至于赵刚在学校放置仙卫一七九,想来那是赵刚的思路…… 想不到自己早就被对方识破,自己还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逃过当初的那道劫难了。自己还是小看了修真界,这里可是什么样的神通异能都有,防不胜防啊。 “你怎么不说话?”玫瑰妩媚的对丁乙笑道。 丁乙一个头两个大,不要说自己打不过对方,在各个方面,玫瑰可以说都是可以秒掉自己,彻底的碾压自己。在这高空之中,前方还有一位驯兽师,应该也是他们这个系统的人,自己无论如何都没有丝毫的胜算。而且即便是逃跑,在这雷鹏身上,跑都没得地方逃。 不过玫瑰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宗孝,这说明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丁乙脑瓜子转得飞快。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都不知道你说得是些什么?”丁乙还嘴硬的回道。 “起初,对你,我还只是高度怀疑,因为能够变动体貌特征和精神波动本来就是一些修真者的神通,而你又是集云城炙手可热的修真种子,如果这是你的天赋,倒也说得过去,可是和你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你并没有这样的神通,更有意思的是,你有一段时间暴露出了当初逃跑的那个小孩一样的精神波动……” 丁乙暗道这不可能啊!要知道王剑声送给自己的金笔,自己可是一直随身带着的,唯一的一次离身,没多久也被自己很快从李奇手中夺了过来。这不可能啊。 玫瑰继续道:“这引起了我的兴趣,从一开始你对我的高度防范和警惕,到后来竟然敢在我面前暴露出自己的精神波动,到底是什么让你有了这样的胆子呢?于是我开始着手调查,而这期间又有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你随身一直都带着一只金笔,每次找你签字的时候,你都是用其他的笔来签。既然是随身带着的笔,自己却从来都不用,这让我又起了好奇心,于是我干脆从你身上取下了这只笔,果然,这里面别有机关,里面竟然是几只瞌睡虫的尸骸……” 丁乙大骇,提及金笔的事情,已经就让丁乙毛骨悚然了,而近身神不知鬼不觉的取走了金笔,而且金笔里面的秘密也被她发现了,这更是让丁乙冷汗大冒。这可是直接的证据,丁乙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玫瑰既然已经查出了他的身份,到底告诉宗孝了没有呢? 从逻辑上说,宗孝和慕浩然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和真理会的关系,否则不会还这么重视自己,可是玫瑰为什么要为他隐瞒这件事呢?这说不通啊。 难道玫瑰是真理会的暗子?这也说不通,如果玫瑰是的话,还要调查自己作甚?丁乙一时陷入了混乱。 玫瑰看到丁乙苍白的小脸,得意的笑了起来,露出了好看的贝齿。 “这只金笔我从来笔不离身,在我的印象中也从来没有离身过,你什么时候偷走的,为什么我不知道?”丁乙也不去辩驳了,他只是对这件事情有些好奇。 “你又忘了,我是一名血系的修真者,近距离的控制你大脑血管对你脑部的供血,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让你小小昏迷一阵,实在是易如反掌的事。” 自己还是小觑了天下英雄,在这个能人异士辈出的世界,这些高深莫测的诡异神通,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联想到自己曾经将金笔吞下肚子,将近一两个时辰。莫非就是因为这样,才让这奇虫死去?丁乙有些不确定。 不过,现在不是操心这些瞌睡虫生与死的问题,眼前的玫瑰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 玫瑰看到丁乙,惊慌失措的看着自己,叹了一口气道:“你知道我是血系的修真者,可是你知道吗,我也是平民出身。我生长在一个叫做湟源的小城市,那是位于东部的临海的一个小城市,城市不大只有四五万人口,除了城主是修真者以外,其他人都是平民。那是一个曾经十分美丽的地方,至少是我在七岁之前的印象里面,那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 “白色的海滩,如蓝宝石一样美丽的大海,美丽的棕榈树,快乐的海鸥……” “直到海龙会的人来到了湟源,他们虐杀了城主,逼迫所有的人为他们去盘螺湾采集女英石。盘螺湾下面水深,甬道崎岖,暗流密布,还有变幻莫测的寒流,稀奇古怪的海底怪兽,就是强大的修真者也都无法在那种环境下面坚持太久……成百上千的人被驱赶下海,除了极少数人幸存外,其他的人尸骨无存。海龙会的人采集到了足够的女英石,害怕事情暴露,最后还要销毁罪证,进行了针对全城可怕的大屠杀。 那一天,整个城市都在悲号,整个街道都是杀戮场,平民哪怕是最武勇的平民,对于那些修真者而言,也只不过只是如鸡雏一般懦弱,任他们宰割,我的阿爸阿妈,我的两个哥哥就是这样被他们残忍的杀害的,而我也是在那个时候觉醒的,据救醒我的修真者告诉我,我是那场灾难的唯一幸存者。” “那些杀戮湟源的海龙会的人也都死了,他们是被我杀死的。他们不该让我见到这么多鲜血,他们不该在鲜血淋漓的世界,遭遇到了我的觉醒……” “我觉醒了,自己也成为了一名血系的修真者,可是我宁愿不要这种资质天赋,只要我的阿妈、阿爸、哥哥们都活过来,只愿湟源城的居民都活过来,我不要看到红色……” 玫瑰的眼中流出了‘血泪’,丁乙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人的眼泪竟然是血红血红的。 “我憎恨那些夺走我阿妈、阿爸、哥哥们生命的邪恶势力,我发誓要铲除这些帝国的败类!我被保送到了夷山的修真学校,后来又报考了帝国警备学校。可是这时又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个一直很照顾关心我的师兄,被查出来是真理会的成员…… 他是我视若亲人的师兄,我亲自带人去追缉他,最后在摩天崖,我堵住了他,他那个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临死前他告诉我,他是被逼无奈才加入真理会的,他如果不加入他的妹妹,他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就得死……” “发现你就是我要追缉的目标之后,我很犹豫,虽然你很讨厌我,也不尊重我,但是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纯良的孩子,后来集云城发生了大坍塌,我又看到了你的所作所为。生生挽救了近十万的平民,这是何等的勇气!见证了你的善良博爱,我被你深深的折服了,所以最后我决定放你一马。” “不过,我故意告诉你这些,其实也是提醒你,修真界远比你想象的复杂,你在不能保护你家人的时候,切不要轻举妄动。这算是给你上了一节修真课,你自己在将来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