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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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装着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和一个最可爱的人。 ———题记 紫萱终究还是回家了。 她很开心,我也很开心。 她开心是因为我陪着她,我开心是因为她从来不多问。 我们吃了怪噜饭,从小十字逛到中环,一路上说的都是一些闲情趣事,她不问我是什么背景,不提我是什么身份,一路上,不停地说她中学到大学的生活。 原来,她需要的是一个倾听者。 她高高兴兴地说,我认认真真地听,我发现,这样的相处方式,我非常喜欢,轻松,自然而然。 世间浮躁,偌大的人潮,想找一个认真听自己说话的人,太难了。 反之,你如果能耐着性子,或者说,你能对一个人的话听得津津有味,那说明,这个人,已经住进你的心里。 毫无疑问,不经意间,紫萱撬开了我的心门,走进我心里最干净无暇的世界。 我想,她配得上这个世界。 九点钟,我送她回家了,她的规律就是这样,有条不紊,不会在外多逗留。 她家就住在城东别墅区,离中环不远。 我才知道,原来,她除了那辆宝马七四零,还有一辆保时捷与法拉利,她开宝马去上班,不是张扬,而是太低调了。 我才知道,她的哥哥,叫吴大壮,人如其名,一个结实魁梧的男人,当时看到我,一直审视不停,像是要把我吃了似的。 我才知道,她的母亲,就是龙潭寨最德高望重的六婶,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我明白了,原来,紫萱是吴志远的小妹,她的学名,便是吴志远所取。 与其他龙潭吴家人不同,她是真正的龙潭小公主,名副其实。 她还是晨曦学校第一批毕业的学生,从小聚万千宠爱于一身,难怪举手投足间,总是带着点点娇蛮任性,但她心底率真善良,在外对人也很是平和可人。 我最喜欢她,就是这一点,这样的人,真不多了。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肥婆这般重用她,而且还分一部分股份给她,一是她本身的才华,二是她这个人讨喜,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她背后庞大的人脉与资源。 六婶想邀请我去家里坐,我拒绝了。 紫萱与她的家庭,对我来说,是一个美好而朦胧的梦,藏在心里就好,不想生疏她,又不能太靠近。 走的时候,我对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人,恭恭敬敬鞠了一个躬。无它,因为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据说,吴志远的母亲早故,郑勇和吴志远两兄弟,其实就是这个老人一手教导抚养成人,不是亲生,她却待他们视如己出。 再加上紫萱兄妹二人,就是四个孩子,这样含辛茹苦,她一直不离不弃。 而我的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却一直视我为累赘,觉得我耽误了她的前程,走的那天,我抱着她的脚,在地上,拖了十米远,她最终还是走了。 我一直在想,既然这般讨厌我,还生下我做什么? 她嫁给父亲,是两人情投意合的结果,那为何一直辱骂父亲是废物?难道因为父亲是老实人? 爱情,果真是甜言蜜语和一张大床构成。 而我,只是他们激情过后的牺牲品。 所以,我杀了那三个女人。 夜风徐徐,我一个人,快速走出别墅区。 我突然发现,我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不缺钱,但不像他们这般富裕,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人,除了紫萱一家,每个人的笑容,都让我不寒而栗。 我情愿面对的是小区里的那条杂毛狗。 终于回到步行街,怪噜老七没有关门,我炒了一个怪噜饭,来到了小欣的店门口。 这是一家商务场,它的名字,如同它的装饰一样,世纪辉煌,无论从哪里看,都充满暴发户的味道,张扬而低俗。 恰是这样我反感的一家夜场,很是奇怪,生意特别的好,尽管,那几个迎宾很漂亮,但她们的着装,太少了,像是巴不得一丝不挂,站在门口,低级而媚俗。 我提着怪噜饭,走进“世纪辉煌”。 在一个迎宾的带路下,我走进一间包房。 这里面,很是宽广,但与其他的地方,也没有不同,只不过多了一些助兴玩乐的东西。 我不屑于顾,悠悠然躺在沙发上。 没想到,花标场消失了,这商务场依然去从前那般,万变不离其宗,无非钱、酒和女人。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惊起。 这里的每一寸地方,谁知道粘染过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以前花标场虽然乱,但没有人会在包房里乱来,但商务场不一样,表面高大上,实际是出了名的肮脏,在这里,女人,成了那些有钱人最彻底的玩具。 我一直以为,做?爱是一件神圣的事情,需要心灵相通,水到渠成,那是人做的事,而这里,只不过是一群畜生发泄的地方。 拉着一张椅子反复擦拭,我稍微安心坐下。 没多久,小欣来了,一身短裙,腰间上挂着一个牌。 她看到我,不由得一愣。 “大宝哥,你怎么来了?”小欣开口,说着,下意识拉扯一下自己的裙子,但她穿得太少了,怎么拉扯,依然挡不住身上的片片雪白。 我不知道她为何忽然这样,在家里,她甚至可以当着我的面脱衣服,在这里,她却像是另外一个人,竟然害羞起来。 “下班早,无聊!”我轻笑道,“所以就来看看你上班的地方,但又找不到什么借口,所以开了一间包房!” “我……”小欣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没事儿!”我说道,“上班而已,在哪儿都一样,没吃饭吧,给你炒了一个怪噜饭,你吃一点垫肚子,要不然,一直空着肚子喝酒,也终究不是个事儿!” 小欣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在沙发上坐下来,拿起筷子,细嚼慢咽。 吃着吃着,她忽然抽泣起来。 “昨晚那个人,是我们经理,我当时扇了他一耳光,今天晚上,他当着所有人骂我贱人,有几个客人来了,强拉我过去,又摸又抱,从这个到那个人,一直给我灌酒……” “你可以不说的!” “大宝哥,你说,我是不是很贱?明明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还装什么清高,你看别人,巴不得越多人捧场越好呢,都是坐台的,又想赚钱,还想保持什么清白!” “你可以选的!” “有得选吗?去工厂里上班,还是在餐厅里当服务员?一个月做下来,还不够付一个月的房贷,甚至连别人一只口红的钱都不够!” “我也在工厂上班,不是挺好吗?” “那是因为你有自己的房子,你银行里有自己的存款,你没有压力!我就说,赚钱就赚钱嘛,还讲什么尊严!” “我有房子,不是没住吗?还不是和你一样,租房住!” “不一样,你只是为了体验生活,我是为了活着!知道我为什么回去,第一时间就洗澡吗?因为我脏,可是……有些东西,怎么洗也洗不掉了!” 我默然,不知如何回答。 我能感受得到,她话中透露出来的无力与悲哀。 可我又能如何? “大宝哥,你写小说,看过滴泪痣吗?修文先生写的!”小欣含泪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樱花盛开的季节吗?因为,蓝扣子也是那样,凄美浪漫……她的身份也和我一样,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一个人漂泊在异国他乡,但是最终,她找到了自己的爱情,她爱得真,爱得沉,最后失明了,对自己的路也看得清清楚楚,她虽然死了,可她的男朋友,抱着她的骨灰,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路,在那片樱桃地上,把她葬下……” 我再是沉默。 蓝扣子自杀,是因为绝望。 两个孤独无依的灵魂守望相助,他们是所谓的黑户,一直被警方追捕,又被黑道追杀,樱花再是美漫,也承载不了他们的单薄的爱情。 蓝扣子的爱,真诚而执着,恰是太深沉,所以走向了绝路。 那是修文先生最好的作品。 但我的作品,不是这样,修文先生的那个我,太过懦弱,他虽然深爱蓝扣子,在我看来,配不上她。 我是我,小欣也不是蓝扣子。 “你不是她!”许久,我说道,“你也不必成为她,这里没有富士山,这个季节,也没有樱花烂漫,你只要做好你自己!” “我自己?”小欣一怔,而后摇头,“我早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所以我想做一回主角,尽管,只是在你的小说里!我不怕!” “嗯?”我眉头一挑。 “我看新闻了!”小欣解释道,“这个月,连死了三个女人,都是穿红裙子,最近的一个,就在昨天晚上,死在南马后巷里,当时看到你的书,我就知道了,但我不怕,我只想,到时候你别让我糊里糊涂的死,我只是好奇,你是为了写书而杀人,还是为了杀人而写书?” 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径直站起身来。 “这么说,两样都有了?”小欣抬头,擦干眼泪,忽然笑了,“这样挺好的,挺好的!” “如果那男的,再为难你,你打电话给我,我先走了!” 我掏出一沓钱,轻轻放在桌子上,头也不回,走出包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