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困在钢铁里的人
【——三月三十一日记。】 【主讲人:裴罗庚·霍克伍德】 【书记员:朱可夫·霍克伍德】 两兄弟登上战场时,在一辆军车里相聚。 三百六十五个日夜之后,他们回到了酒馆。 哥哥朱可夫的右眼蒙着一层黑面纱,断臂的旧伤在隐隐作痛。 弟弟裴罗庚身上带着战斗时留下的十六个弹疤,伤痕有新的也有老的。 一个从军人医院的病床上爬下来。 一个从法庭的审判席位上放出来。 哥哥是英雄。 弟弟是逃兵。 回到热闹的酒馆大门前。 他们从军车的尾门互相搀扶着,讨论着军车的两条铁轮。对酒馆里的预备役兄弟们指指点点。 朱可夫面无表情,打量着战车的新结构,为了应对西线复杂的泥沼地形,前轮换成了摩托车的红色钢圈铁轮。 他想起了一些事,于是和弟弟说。 “我说……裴罗庚,我的意思是……我……” 有太多太多事情一言难尽。 等哥哥整理好思绪,终于把心底的疑问句,都变成了感叹句。 “真是该死……” ——就是为了这两条铁轮,为了这两颗圆滚滚红彤彤,工厂加班加点生产出来的“兽瞳”。 ——为了两个探雷兵的尊严。 ——为了几颗子弹,一条森七七。 ——为了一把钻石。 朱可夫失去了一只眼睛,一条手臂。 还有一个本来应该成为战斗英雄,却变成逃兵的弟弟。 朱可夫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能一直陪伴在弟弟身边,弟弟绝不会变得如此落魄,以至于家族蒙羞,以至于民族蒙羞。 裴罗庚显得很沮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的兄弟。” 朱可夫安慰着弟弟:“我知道你很伤心,有很多人会骂你,还会来伤害你—— ——樱花城里,没人看得起俘虏,更看不起逃兵,我在医院里认识了不少病友,他们恨不得立刻拖着残躯投入战斗。” 裴罗庚让哥哥住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我们说的不是一件事,兄弟—— ——我们说的从来不是一件事,我见过祖国人民的战斗热情,我有两个学弟还没有达到参军的年纪,他们为自己的年轻而懊恼,在姑娘们的嘲弄下相约在蔷薇大桥下投河自尽。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不为此感到羞耻……” 他们都是军校出身,读书认字,更懂法律。 在樱花城里,你找不出比他们更文明,更开化的几个人。 哥哥朱可夫疑惑地问:“你看起来很沮丧,裴罗庚,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说来听听吧,把你的事情都分享给我,我来给你当书记员。” 弟弟裴罗庚的眼神已死。 他扶着哥哥的残废之身,两人齐头并进,挤进热闹的酒馆里。 稍等一下——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你回到【恋人】一卷的第二章。 章节的名字叫greatday。 这一章回中详细地描述了酒馆和樱花城坊间民家的生态和风貌。 我们不做复读机,不用再描述一遍。 除了凶神恶煞的宪兵队以外,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人们齐聚一堂,像一年之前,两兄弟和老板娘奥黛丽把酒言欢的场景一样。 酒吧的名字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两兄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拿上菜单,点好饮食。一切安排妥当。 在嘈杂喧闹的环境下,在热闹时,说起冷酷的事。 弟弟给哥哥倒茶,哥哥给弟弟倒酒。 他们像是两头三色豺,在舔舐着氏族同胞心头的伤口。 朱可夫用左臂执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不妨碍他的记录工作。 “你可以开始了。” 裴罗庚说起自己的故事时,眼里终于有了点生机。 “和你分开以后,我被游击队抓住。” “他们折磨你了?” “没有。” “他们给你穿裙子了吗?” “没有那么可怕……” “我听战友说,如果红毛土著抓到米特兰士兵,要用刀片做一条裙子,烧得滚烫发红,再套到战俘身上。” “那是谣传。” “真的吗?” “我没心情开玩笑,哥哥。” “好吧……咳……好的!好的你说。” “我和一个空军飞行员关在一块,这些事情我都在书信上写给你看了。” “是的,我收到了你的信,和这个阿方索尉官分别之后,你去了哪儿?” “身为俘虏,按照《皇后公约》的规定,第三师团用两车粮食把我换了回去。我回到了部队里。” “然后呢?” “宪官认为我是军队里的耻辱,把我分到了第三区。” “第三区?” “是的,就是工兵团里的第三区集中营。任务是排雷。没有排雷工具,用肉身去排雷。” “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你!” “我的生命得发光发热,对吗?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两车粮食?哈……” “弟弟!你的长官是谁?!我要去告他!我要弄死他!” “不,哥哥,我的长官对我很好,他叫布朗,已经战死在伤心河。” 听到此处,朱可夫终于意识到某个事实。 自己的兄弟,身上经历的事情,可能远超出他的想象。 他没有当过逃兵,更没有当过被抓回来的逃兵。根本就不知道战场上,集中营里的战友到底在做什么工作。 他在战争前期就光荣负伤,英勇退伍。 战争中后期的炼狱,他见都没见过。只在广播中听过。 弟弟裴罗庚接着说:“我在第三区待了两个月,有兴趣听听我的见闻吗?” 哥哥朱可夫捏笔的手在出汗,“你给我说说,不用太详细。” 裴罗庚放下茶杯,眼睛里的生机在消散。 “战争持续得越久,士兵就越年轻,一开始我们还能看见一些红发的森莱斯年轻人对吗?” “是的。大概十五六岁。” “排雷兵永远活跃在前线,我处在第一军三师团的步兵排组里,为坦克开路,我的战友教我如何活下去,我前后向六个老师学习,学习处理地雷的火鞘和击发装置,怎么把炸弹从泥土里认出来。” “然后呢?” “到了后来,我发现,与其去对付地雷,不如对付这些年轻人,我用米特兰的特产,扑克牌和糖果去贿赂俘虏,再找到游击队里的小孩子,和他们学森莱斯俚语,扮成一个列侬人,偷偷把弹壳卖给军火供应商,再从军火供应商嘴里问出地雷的运输路线,这种易爆品很难储藏,一般运到哪里,就埋在哪里,我知道这一点,就能活下来。” “真聪明……我的弟弟!你真聪明!” “不,这些都是老师教给我们的,你忘了吗?” “对!这是修斯老师教的!说起来修斯老师去哪儿了?你还记得他的行踪吗?” “不记得了。他是芙蓉城的列侬人,被宪官抓走了,现在应该被处死了吧。” “那就不提他了。” “好的,那就不提他了。” 说回正事。 裴罗庚又讲:“离开第三区之后,我回到了冲锋队。又有了一批新的战友。” 朱可夫:“感觉怎么样?” 裴罗庚:“很不好,哥哥……我感觉很不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简直是糟糕透顶。” “他们敢欺负你?”朱可夫拧眉暴躁。 裴罗庚摇头挥手:“不是的,我失去了他们。” 朱可夫疑惑:“为什么?” 裴罗庚吐出一个残酷又惊人的事实。 “战争打不赢了。” 朱可夫骂道:“你疯了吧!” “哥哥,你在军区医院呆了八个月,你不明白我看见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事。”裴罗庚形容着:“在前线的战壕里,每过十来天就能发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新玩意,是军校里听都没听过的战争兵器,军官每天都和我们说,会有新的秘密武器送到前线来,却对推进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一开始我们都觉得,是敌人太幸运,我们的武器是最先进的,最厉害的。 然后,我们认为是敌人太狡猾,他们也学着,开始制造战车和飞机。 再然后,当冬天到来,机械都开始因为钢铁的冷脆性变得孱弱易碎,变成废铁时。 我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心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活下来,我的哥哥。” 朱可夫声色俱厉地反驳道。 “你不能这么说!裴罗庚!我警告你,你不能打击他们的热情。” 面对暴怒的兄弟时,裴罗庚表现得非常冷漠。 “我的小组因为雷达站和据点,高地和几个炮弹坑,为了夺回这些临时战壕,死了十六个战友,我是小组的指挥官,他们看不起我这个逃兵,但是会听我这个老兵的话,在长官眼中,我是个身经百战的战斗精英,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带着他们活着回家。” 但是——他做不到。 “但是我做不到。”裴罗庚从衣服里掏出一本书,书名正是《圣杯往事》,是大卫先生写的。“我养了一条狗,在第三区时,狗是非常好用的排雷工具,它很机灵,但最后还是死了。 说回这件事吧,哥哥。 进入军队时,我想为了胜利去打仗。 然后,为了战友的性命去打仗。 变成为了活下来打仗。 我找过很多理由和借口,比如为了你去打仗。 时间过去了,你很少给我回信,于是我要为了某个任务,为了某个战争机器去打仗,比如开着炼狱机车,骑上摩托,给它多贴几个狗牌,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就得去参与战争。 我给自己定的目标都失败了。包括给我下令的长官,也换了好几个,他们也失败了。 到了上个月,我决定为奥黛丽打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洗刷逃兵的耻辱,风风光光回到祖国,回到这里来,为了……为了……” 酒吧里的唱片机,放着最新最潮的摇摆舞曲。 它曾经被明令禁止,宪兵队视它为文化宣传的洪水猛兽。 现在用来给军官助兴。 它的主唱大家都很熟,叫做奥黛丽·亚美利。 她为三十一家军火公司做广告,从军服军裤鞋帽袜巾,到军粮罐头速食蔬菜和枪械弹药,任何与战争有关的商品,她都来之不拒。 她是裴罗庚的梦中情人,现在是大部分北约士兵的梦中情人。 朱可夫欲言又止。 裴罗庚充满决心。 “是的,我想娶她,那么就要跨过好几个阶级,和大卫先生写的另一本书一样。” 从衣服里掏出第二本书。 书名是《致命紫藤花》。 将它们放在一边。 “我是这么想的,为了奥黛丽,我要继续战斗。” 轻佻的萨克斯和灵动的钢琴曲糅再一块,配上奥黛丽清冷优雅的女声,勾动着年轻士兵的心弦。 朱可夫唯唯诺诺:“你现在还这么想吗?” 裴罗庚语气冷漠:“不这么想了。” 朱可夫:“为什么?” 裴罗庚:“如果一个士兵,是为了女人去打仗,你觉得这场仗能赢吗?所以我说,我们打不赢了。” “嘶……”朱可夫倒抽了一口凉气,这种话在樱花城要是传出去,不等宪兵来,光是这些热情的预备军官,就要把弟弟给毙了。 “你小声点……” 裴罗庚:“还能怎么样呢?他们会把我吃掉吗?像他们说的野蛮人一样,把我杀了,然后丢掉内脏拧掉脑袋,分而食之?” 朱可夫气得喘个不停,在这个时候,酒馆里的年轻人里,有个小哥哥看见了这位战斗英雄,也看见朱可夫身上的军功章,凑到两兄弟面前,兴高采烈地问。 “长官!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朱可夫掩面低头,生怕这些士兵听见兄弟二人的谈话。 “没事……我没事。” 小年轻追问不止,压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和热情。 “长官,您立了什么功劳?!前线是什么样的!您给我说说呗!” 朱可夫哪里知道前线的战事,只能尴尬地笑笑。 裴罗庚说:“回去陪你的妈妈吧。兄弟,多陪陪家人。别去军队了。我们打不赢了。” 小年轻听了怒发冲冠,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 “你说什么!是疯了吧!你这种人也能进入军队吗?你一定是害怕功劳被我抢走了,才会说出这种卑劣歹毒的谎言来!我要向宪兵队检举你!你马上就得进铁牢吃鞭子!砍断几根手指头!” 裴罗庚依然冷得像一块冰,他亮出少校的军官军衔时,年轻人原本还想喊上几个兄弟来打人,突然就变成了哑巴。 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实打实的军人,是战功赫赫的战斗英雄。 裴罗庚质问:“你为了什么进军队?” 年轻人答不上来。 “我……为了祖国。” 裴罗庚:“说实话。” 年轻人涨红了脸:“就是为了祖国。” 裴罗庚:“为了祖国的什么?钱?还是姑娘?你要去什么地方?” 年轻人:“森莱斯……西线战场。” “很好,我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祖国在哪儿?”裴罗庚又问:“它在森莱斯吗?它的姑娘和钱都在那里?森莱斯人提着刀,要把你的姑娘心脏给剖出来?要抢走你的钱吗?” 年轻人这下彻底没了辩驳的心思,他愤愤不平,满脸悻悻之色,找了个借口,偷偷溜回了中队战友的队伍里。 “我再说一次,朱可夫,我很少会叫你的名字,我的哥哥,我一直都不敢喊你的真名,以前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敬。” 裴罗庚握住了哥哥的断臂,握住断臂和钢铁假肢的连接处。疼得哥哥龇牙咧嘴。 “你感受到了吗?它很疼对吗?疼得你出汗了,疼到心扉里,朱可夫。我为了什么?去打这场仗呢?我的敌人告诉我,他们身后就是他们的祖国,他们脚下每一寸泥巴里,都埋着他们的同胞,他们战斗不需要理由,我们去战斗,需要千百万个理由和借口。我们打不赢了,再有几个人来和我说‘你疯了吧!’这种话,我也坚持我的观点。” 他们还年轻。 一个二十二岁。 一个二十一岁。 酒吧依然在放摇摆舞的曲子。 刚来的陪酒女郎憧憬着军人俱乐部的浪漫,心中还有正义和公理,像奥黛丽一样,朝着宪兵比中指,脖颈枕着军队里年轻才俊的结实手臂,身后站着五六个兵员作为靠山。脸上留着烂番茄和臭鸡蛋的污渍,心中有放纵和轻狂。 两兄弟面对面,问出最残忍的离别致辞。 “你要去哪里呢?哥哥?” “和你说的一样,回家。” “爸爸妈妈还好吗?” “不如你亲自去看望,你现在是少校,比我风光多了。” “不,我不能回家。” “为什么?” “我的家不在这里,在军队里。又来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批任务。” “你这次回来,不是办退伍手续?” “不是的,法庭给我批完罪,军部给我假释,哥哥,我不想退伍,打到现在,我开始迷茫,如果战争结束,我还能干什么?一个没有战争危机,没有武装冲突的世界里,军人能干什么?” “大概……当保安?” “那不是军人的工作,是保全公司的工作。” “你到底想说什么……裴罗庚。” “我回来见见你,然后,重新回西线,我还要打下去。” “你……” “我知道你在担心我的生命安危,哥哥。谢谢你。” “你……” “不必说了。任务又要开始了。” 拿起帽子,穿上外套。 喝完茶和酒,提上枪兜。 一言不发,眼神复杂。 没有道别,分作两辆车,在初春的寒风中,在黑胶唱片的歌声中。 肢体健全的男人,困在战车的钢铁里,把车轮当做腿脚,把炮塔当做血肉。 身体残缺的男人,困在假肢的钢铁里。把指节当做荣耀,把伤痕当做生命。 像是【皇帝】那一卷中的章回首语一样。 只是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