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步对骑
宋军与突厥骑兵对峙三日,结束了几次互相试探之后,终于轮到了大战。 方明稳坐高台,目力所及,便可看到黑压压的一片突厥骑兵身影,最前方的,赫然是颉利可汗的精锐金狼军! 对方飞马赶来,临敌之前却忽然下马,牵着坐骑奔走,到了战场再上马冲锋,显然是在积蓄马力。 如此一个爱马、知马、懂马,将细节做到恐怖的民族,成为骑兵之后所能发挥的威力,也是极为恐怖的。 而方明看对方的打算,显然只是准备发动一次集体冲锋! 平原之地,十万以上的精锐骑兵冲锋,几乎便是无解战术。 颉利可汗此招,实在是以不变应万变,又充满了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 但方明却看得松了口气。 甚至,心里几乎要笑出来。 毕竟,对方乃是草原之兵,铁料缺乏,别说给马披上铁甲,就连自己用的箭头都是骨制的居多! 这样的骑兵冲锋,威力自然比铁甲连马小了很多。 “看来颉利也不想日久生变,要与我速战速决!否则……数十万骑兵化整为零,跟我玩偷袭骑射,那还真是要命!” 方明准确地把握住了颉利的思想。 他虽然是客场作战,颉利又如何不是? 并且,对方还是彻头彻尾的异族,草原霸主,在中原天然便要受到天然的恐惧与歧视。 挥军南下,虽然声势惊人,日夜人吃马嚼,损耗也是大到恐怖,说不定现在已经缺粮,甚至还要防备李渊! 因此,对方同样选择了正面交战。 反正,纵使没有铁甲,但十万骑兵冲锋,也足以覆灭这个时代的任何步卒方阵。 ——当然,也仅仅是这个时代而已! 呜呜!轰轰! 十万骑兵冲锋,声势当真惊天动地,仿佛乌云般直接压了上来。 甚至等到对方靠近的时候,连地面都开始有规律地颤抖,石子弹跳,仿佛地震到来。 “车阵上前!准备!” 方明一声令下,宋家大军当即变阵,左右两军突出,中间内凹,更有连绵的大车车厢,形成了一个口袋阵,似乎要请君入瓮。 天眼望气术之下的方明,当即见到了一幕奇景。 伴随着突厥骑兵冲锋,一股军气当即冲天而上,灰黑桀骜,化为一匹似龙似狼的怪兽,张牙舞爪。 在龙狼身周,一轮烈日环绕,气运相连,似乎在做着守护,又隐隐压制住了龙狼向黑龙的转化。 “果然,这轮烈日,难道便是武尊毕玄?” 方明心里当即涌出一个明悟。 毕玄以突厥的无匹民族之运,冲破阳神的大宗师瓶颈,但也因此与突厥气运息息相关,不得不守护之。 同时,他声望太高,仿佛神祗,无形中却也将颉利、突利等一干可汗头人的权势打压了下去,令草原上不能出现后世成吉思汗那样的豪雄,只能不断分裂,与被抽取气运也不无干系。 不过这个时候,龙狼还极是凶猛,向宋家大军扑来。 仿佛受到了刺激一般。 在宋家大军上空,丝丝军气浮现,又融合一体,化为了一条赤色的巨蟒,盘旋雄踞,似要择人而噬。 “还是有些不足啊!” 光看这个对比,方明便知道,自己的宋家军,距离突厥精锐,还是有着一段差距。 纵使有着新式火器在手,若未战先怯,那结果如何,也不必说了。 若此战指挥不是自己,恐怕要一败涂地,三十万步卒被数十万骑兵衔尾追击,那简直是全军覆没的节奏! 想到这里,方明再也不留手,冷哼一声,一股气运直接冲破天灵而出,直入云霄,发出龙吟。 此是他的帝王之气! “吼吼!” 帝王之气扑到大军上空,与军气一合,赤蟒当即欢呼雀跃,腾空而起,风云雷动,长出双角、五爪、赫然化为了当日方明称帝之时出现过的赤龙! 赤龙带着巨大的威严,更是仿佛受到了挑衅般暴怒起来,张开龙吻,一股恐怖的血光龙息,如白虹贯日般向黑狼刺去! “成了!” 气在事先。 上方气运的变化,只有寥寥几人才有感应,而纵使有着精通望气之法的奇人,此时提醒也早已来不及了。 方明一看周围。 这表现出来的变化,就是宋家兵卒的时期仿佛提升了几个百分点,凝聚力也大大增强。 在打仗之时,也更容易服从命令,舍生忘死。 “这个状态,加上秘密武器,便足可与突厥骑兵一拼!” “当然!关键还是看第一波,若一下就被骑兵凿穿,那说什么也是没用!” 方明双目一凝,静看阵前发展。 他还可以如此风雨不动,宋智、虚行之一行人,却是紧张得双手冒汗,几乎便要昏厥过去。 “神火炮!预备!放!!!” 排在第一序列的,赫然是服赤为贵,以火为号的神火军! 轰隆!轰隆!轰隆! 数十神火炮,一起发出怒吼,一颗颗开花弹在骑兵方阵中炸开,被砸中的突厥骑兵当即血肉成泥,周围被波及到的更惨,直接筋断骨折,人与马倒在地上,再被同袍踩成肉泥——古代骑兵一旦开始冲锋,便再也停止不下来,就连略微改变方向也是一场大灾难。 “散开!” 蓦然间,骑兵的黑色箭头中,一名大将以突厥语高声喝着。 哗啦! 骑兵方阵本来就非常松散,这时再一散,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距离拉长,神火炮虽然怒吼不断,但被打到的都是倒霉蛋,更难以波及,损失便大为降低。 两边越来越近,最后迅速到了千步以内的距离。 “火枪手!” 方明一声令下,旗号连绵,神火军前锋,数千名火枪手当即前锋跪下,中锋准备,后面的火枪兵则咬开弹药包,开始装填。 “瞄准……放!” 指挥官一挥手,一排烟雾浮现,冲锋在前面的数百突厥骑兵身上浮现出血洞,应声而倒。 “这是什么……南人的邪术?!” 那个突厥大将愣愣看着倒下的亲兵,还想再喊些什么,胸口却是忽然一痛,仿佛被蚊子狠狠咬了一口。 他低下头,旋即就见到自己胸口出现了一个血洞,黑红的血液争先恐后地从洞中涌出。 旋即,这名大将便从马山跌下,气息全无,他死了! 轰! 便在这个将领死亡的一刹那,方明却是若有所思地抬头,就见原本的黑狼气运薄了五分。 “啧啧……看来杀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啊!难道是突利?” 他没有再多管,脸色又是一紧,望向战场。 即使开发出火枪,又采取了三段射之法,五千火枪手,最好的成绩也不过发射了五六轮,射杀同等人数的骑兵,旋即就被冲到了面前。 “冲啊!” “杀!” “报仇!报仇!” 而事实证明,这种火枪兵,一旦被骑兵冲锋近身,那简直便是一场大悲剧。 大量的突厥骑兵血红着眼,砍瓜切菜般,就将火枪兵斩杀殆尽。 “恭喜陛下,此战我们必胜无疑了!” 见到此幕,宋智却是大喜,对方明道:“有着此法,纵使草原骑兵再多,我们也无惧之!” 说实话,火枪兵干掉的敌人,最多算勉强回本,但他们最大的功劳,却是阻碍了骑兵冲锋的势头,不仅将最为锋锐的骑兵箭头打掉,更是令整个突厥大军的速度放缓下来。 而制造的死亡与障碍,还是在不断误伤着周围的突厥人,更拖延住了他们的手脚。 骑兵杀伤力最为恐怖的时候,便是在速度达到巅峰之时。 到了现在,却是连宋智都看出了不同。 “大兄慧眼独具,发展火器,小弟愚钝,现在才看懂一二!” 宋智对方明道:“火枪兵极为犀利,即使平原旷野,与骑兵的战损比也可勉强维持在一比一,拿来守城,又简直无往而不利!” 他越说脸上神情越激动:“而火枪兵训练极快,三月便可成军,草原人死一骑,便是死了一个家庭精壮,纵然一个换一个,乃至三换一,五换一,我方也是大赚!” 方明一笑。 宋智这个,就说到点子上了。 他的火枪兵训练极快,流水线一般,根本不怕消耗,而草原骑兵都是精壮,每个家庭的顶梁柱,死一个少一个。 等到打战打到比谁更死得起人的时候。 以突厥那点数量,对上汉人民族,简直就是一个大悲剧! 因此,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能不能统一天下。 纵使这些大军尽数死在这里又如何? 只要能重创突厥,再以武功突围而去,回到洛阳、南方,不出数年,又可带着大量火器军北上! 而突厥死光一代人,起码要二十年才能补回来。 打战打的便是后勤与人口。 因为看到了这个,所以方明从来不怀疑,军事上的胜利,永远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嗯,再看战场!” 方明道:“朕之车阵,取的便是立地为城,火枪与火器,在守城当中的运用,智弟便可亲自见识一下了!” “哦?” 宋智脸色肃穆。 纵使在与方明对答,眼睛还是不自觉地望向战场。(未完待续。)《道友,,,看,